題:
“模態音樂”和“音調音樂”有什麼區別?
Alejandro García Iglesias
2012-05-30 07:13: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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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標題所說,“模態音樂”和“音調音樂”有什麼區別?除了“模態音樂”和“音調音樂”以外,還有其他分類嗎?

五 答案:
Andrew
2012-05-30 22:12: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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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態”和“音調”都描述了以下作品:

  1. 具有一個已定義的“音調”或“音調中心”,旋律和和聲是基於此音調; li>
  2. 一次僅具有一個音調中心,儘管該音調中心可以在整個樂曲中變化。和
  3. 使用七音符重音階作為音高集合。
  4. ol>

    模態和音調之間的差異在於周圍的和聲語言音調中心。音調意味著在18世紀建立的使用大,小鍵的通用慣例和諧系統。音調作品的音調中心是用作音調集合的主要或次要音階的第一音符。音調的和聲含義不僅僅包括大,小音階的使用,因為功能和聲也是音調音樂的特徵。從占主導地位的音色(主要三重奏,有或沒有次要七分音,從使用中的大音階或小音階的五分音符開始,或聽起來相近的替代音,例如基於補品三合會的主導音)只是功能和諧的特徵之一。此特徵非常重要,以至於如果占主導地位的聲音是小調和弦(從而缺少主音),則作品不再聽起來具有音調。這意味著即使是小調,音階的第七個音符也會經常升起,使其成為主音。

    模態音樂使用的全音階不一定是大調或小調,並且在我們理解音調時並不使用功能和聲。情態一詞最常與八種教會模式相關聯。這些模式的音調中心稱為“最終”。所有教堂模式都採用半步和整步的模式,可以在鋼琴的白色鍵上彈奏。您可能會注意到,在教會模式中只有四種不同的模式。兩者之間的區別“ dorian”和“ hypodorian”是指最終結果是否出現在旋律範圍的底部或附近,還是最終出現在旋律範圍的中間。 “模態”一詞在更現代的音樂中得到了擴展,以涵蓋使用全音高音調集合併具有音調中心的任何非音調音樂。

    除模態和音調之外,還有許多其他類型的音樂。一些示例包括:

    1. 彩色音樂,它使用全部十二種標準西方音高類代替全音高音高,可能具有或不具有音調中心;
    2. 串行音樂,有時稱為“十二音階”,這是一種有色音樂,通常通過避免重複音高來有意避開音調中心直到所有十二個音高等級都用完為止;
    3. bitonal polytonal 音樂,它們同時使用多個全音高音調集合和多個音調中心;
    4. 微調音樂,它使用的頻率的音調在標準的十二種西方音調類別之間;
    5. 全音調音樂,使用六音階,完全由整個步驟組成;和
    6. 非西方音樂,它在十二個西方音調之外使用了音調集合(這不是一個很好的分類,因為在許多文化中,音樂的種類和種類大不相同
    7. ol>

      我什至沒有觸及根本不使用音調的音樂;例如,單調的打擊樂顯然不是模態的或音調的。

      關於功能和聲,模式等的整本書都有,但是我希望這是一個合理的總結,可以回答您的問題。 / p>

在情調音樂中,有什麼替代常規做法的功能和諧?古代的模態音樂,教會的模態音樂和現代的模態音樂之間有何不同?
“彩色音樂”是指十二音技術,還是指的是更廣泛的音樂/作曲?
最好的答案在這裡
您能否推荐一本書籍或網站,探討除了音調和模態之外的多種音樂?
-1
@UlfÅkerstedt,半音譜可以使用半音階的12個音符(甚至更少)中的11個音符,只要您不能合理地用全音階來解釋所有音符即可。例如,任何使用雙諧波音階的作品都是半音階音樂。甚至《超級馬里奧兄弟》主題都是彩色的-它多次使用小型彩色幻燈片,但仍然保留在類似C大調的鍵中。
自問和回答問題以來,@Andrew已經過去了一段時間。我已經全面研究了東方的模態音樂系統,我想補充一下(如果您自己添加更多有關此內容的信息,那將是很棒的),模態音樂不限於八種模態教會模式。教堂模式是在拜占庭式八爪魚系統之後產生的,該系統從奧斯曼馬卡姆系統汲取了很多東西,而奧斯曼馬卡姆系統與阿拉伯馬卡姆和波斯Dastgah系統有著緊密的根源。它們全部都是非常古老的情調傳統,因此情調音樂不僅限於教堂模式或爵士樂。
Benny
2013-05-10 00:50:5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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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模式音樂具有從主要音階構建的7種模式。自該模式的第一,三和五音符開始,您可以在除最後一個之外的所有樂曲中進行創作,這將導致不穩定的三重合奏減少。建立在旋律和和聲小音階上。使用主要模式可以看到較少的構圖,並且爵士樂中的所有模式都可以用來即興創作。

Adrian Allen
2015-03-05 00:58:2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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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ural modes are of the harmonic and melodic relationships to the tonal center or chord center of the progression and these are built from different steps of the diatonic scale. The scale of the mode is the notes in stepwise succession. Other modes that are altered or come from a diatonic variant such as harmonic or melodic minor (Dorian #4 or Lydian #5) or harmonic major (Mixolydian b2) can be used to provide a tonal center or chord center in a progression also.

A progression with the same chord set as the major scale that being in C using 7th chords

Cmaj7 Dm7 Em7 Fmaj7 Gdom7 Am7 Bhd7

based around the Em chord but in the key of C would be Phrygian. Say a progression of

Em7 Am7 Bhd7 Em7

to have the i-iv-v-i represented in the Phrygian iii-vi- vii-iii.

Now Phrygian is part of two diatonic sets. The prodominate major (such as Ionian-Aeolian) Mixolydian-Phrygian and the Prodominate minor Phrygian-Ionian. Secondary dominants and secondary half diminished can be used for your progressions to reinforce the definitive major (Ionian) or the definitive minor (Phrygian).

The book to get is "Modal Diatonicism" available on Amazon.com and at Barnes and Noble. It has in depth theory and method for modal writing and explains the diatonic sets and their secondaries with the resulting diatonic variants for each. It has 100+ notational examples and is extremely useful as a text for understanding modes and as a reference for compositional methods.

Alex Loranger
2015-11-30 01:11:5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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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簡單的答案是由我的爵士老師先生給我的。 Bennett Friedman。

音樂的音調就像引力;它想回到家中。和弦正在推動音樂前進。音調音樂基於和弦進行。模態音樂圍繞旋律組織。這是音符與音符的關係。

我不同意這個說法。在音調和模態音樂中,旋律和和弦的發展都起著重要的作用,但是他們的作法卻大不相同。
我確實說過,這是一個簡單的答案。其他答案非常複雜,對於新手來說似乎不勝枚舉。他的描述是針對爵士/流行理論的初學者課程,該課程包含一些學生,他們的唯一經驗是來自基礎音樂課程。我完全同意您的不同意見,但您必須了解,我特別聲明這是一個簡單的答案。
這不是一個簡單的答案,因為要點是錯誤的,或者至少在本質上是錯誤的。它們都基於旋律和和弦進行,這就是為什麼我不同意這種說法的原因,我並不認為這是一個“簡化”的答案。
您有完全不同意的權利,但是,簡單地不同意並不會使我所說的更不正確。
_音調是基於和弦進行的__?!**我不知道莫扎特或勃拉姆斯對此有何評論...
_模態音樂圍繞旋律組織。這就是音符與音符之間的關係-莫代爾爵士樂的開發是為了使即興演奏者擺脫複雜的和弦進行式的束縛,這種複雜的和弦式演奏在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開始主導爵士樂。許多音樂家認為,由於所有這些更改的需求,他們無法充分專注於即興演奏。但是根據此定義,模態音樂更具約束力!不僅是一個簡單的答案,IMO,從頭到尾都是錯誤的。我認為您可能會誤導老師。和他一起回來...
Giovanni Perini
2017-12-23 15:09: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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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思維模式和音調是相互關聯的,因為它們都來自相同的文化和歷史環境,通常當您說“模式”時,它表示使用該特定音調的典型音符來創建一個樂曲或樂曲的一部分比例,產生特定的“ flava”氣氛,而這只是使用旋律,它可以使用重複的聲音(如印度傳統音樂中的聲音)創建聲音紋理-可以將其視為“補品”-或您可以像在情態爵士樂中使用一個(或兩個)和弦一樣(Miles Davis的“ Flamenco Sketches”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或者在使用這種技術的其他音樂流派中(“ Doors”的“ Light my fire”的獨奏-就是另一個例子)-或音樂來自印象派時代的音樂,例如德彪西(Debussy)或拉威爾(Ravel)

音調音樂使用在音階上建立的所有和弦-它們可以根據節奏以快慢的方式移動,但可以創造出不同氣氛的作品,與和Mo相比,可能由於和弦經常移動而更加複雜dal音樂-莫扎特的Eine Kleine Nachtmusik以及幾乎所有巴洛克和古典時代的音樂-以及浪漫音樂都是音調音樂的一個很好的例子。

當然,我們可以將這些音樂混為一談2種不同的作曲技巧,例如Debussy的“ Menuet”(來自Suite Bergamasque)或許多爵士樂/融合作曲,例如Herbie Hancock,John Mc Laughlin等的一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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