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鋼琴和長笛寫了調料,但是我不知道它應該叫二重奏還是二重奏。我看到二重奏是球員具有同等重要的時候,但我的作文並不一定就是這種情況。二人會工作嗎?沒有它的維基百科文章。另外,我不是指流行詞,例如“ duo” =一對歌手嗎?古典作曲家寫過“ duo per / pour x and y”嗎?
我為鋼琴和長笛寫了調料,但是我不知道它應該叫二重奏還是二重奏。我看到二重奏是球員具有同等重要的時候,但我的作文並不一定就是這種情況。二人會工作嗎?沒有它的維基百科文章。另外,我不是指流行詞,例如“ duo” =一對歌手嗎?古典作曲家寫過“ duo per / pour x and y”嗎?
認為大多數人會認為 duo 是兩個玩家,就像三人組是三人一樣。
並考慮 duet 作為兩個球員。但是,這些單詞似乎是同義詞,因此,儘管 duet 對更多的人來說更有意義,但是您可以使用其中任何一個。
如果您將三個單詞都用, trio 變得更加令人困惑...
我本來會像蒂姆和鐵津金一樣爭論,但我的研究表明,例如貝多芬稱之為作品:Eb中的二重奏。因此,似乎 duo 一詞也像 trio 這樣使用,不僅為表演者命名,而且 duett 主要用於音符排列,但也可能與編排和演奏者有關:
此二重奏或Duett是兩首協奏樂器的樂曲,沒有伴奏。它不僅必須像沒有伴奏的獨奏所要求的那樣整體上包含一個完整的和聲(第7節:),而且這兩個部分還應該不斷地相互模仿,或者至少一個人在和聲中應有盡有和其他段落一樣。可以為一個鍵控樂器上的兩個演奏者(例如,風琴或鋼琴複音)設置該參數。或用於兩種熟悉的樂器,例如兩把小提琴或兩把大提琴;或針對兩種性質不同的樂器,例如小提琴和Hautboy;或小提琴和大提琴。在這三種情況下,它都可以由兩個正則部分或旋律組成;或包含三部分和四部分的和聲的段落。參見我關於和諧的論文,第一章。第十三章,第14、15條。我將按以下順序努力討論這些作品:1,一把鍵樂器上兩名演奏者的杜伊特可以設置成三隻或四隻手。前一種是海斯勒的三手奏鳴曲,由沃納姆出版。還有我在第XVIII板的賦格曲,也可以在一個樂器上視為三重奏;在後者中,杜塞克要塞為兩位表演者準備的宏偉的禮物;還有Kozeluch,Clementi和其他作曲家的類似精品。當每隻手的債務義務部分與另一隻手不同時,也可以將這四隻手的二重奏設置為一種量詞。對於哪種類型,我還沒有一個很好的例子。所有這些描述的特定規則是,必須按照我在《和諧》第一章中的論述中所說的那樣分配各部分。 III,第2節;因此,低音對於上半部來說都不會太吵,第一和第二演奏者的部分也不會互相干擾。 2,Duetts的兩個鍵樂器是第二手掌中最受尊敬的堡壘;或類似樂器的價格:但由於很少有人會在同一房間和同一音調中找到兩把這樣的樂器,因此很少有人嘗試編寫它們。但是,在此描述中有兩個出色的賦格曲。巴赫的賦格藝術,可以在一個管風琴的兩組鍵上演奏。這位偉大的作者還為兩個,三個甚至四個鍵控樂器編寫了協奏曲。杜埃特(Duetts)買兩把小提琴或兩把長笛,或兩個Hautboys,&c。更頻繁。但是關於這些Duetts,我必須提到一個經常犯下的錯誤,即:重複更改段落,僅將primo更改為secondo,反之亦然。諸如上述的類似樂器的這種改變,除了不改變零件而僅僅重複就沒有其他效果。因此,對於所討論的二重奏,沒有適當的變體。但是對於以下類別的人,它會產生各種各樣的效果。杜埃特的第三類是那些用於兩種不同樂器的。關於這些,主要考慮因素之一是:共同選擇可能具有良好效果的手段。另一個考慮因素是:如果將Duett設置為低音和高音樂器,並且打算由兩個低音或兩個高音執行Alfo,則必須相應地計算和聲。因此,如果還應計算兩把小提琴或兩把大提琴的小提琴的Duett和大提琴,則應注意,當用兩種類似的樂器收縮時,不會產生不規則的混合,也不會不允許零件倒置。 $ 16。
有些歧義,尤其是當我們走出英語之外的時候。
但是我想我可以肯定地說,將這首歌稱為二重奏,將玩家稱為二重奏絕對不會錯。 / p>
IME:兩個歌手(有或沒有樂器)的一首歌是二重奏。
一首鋼琴的兩個演奏者的一首歌是鋼琴二重奏。對於兩個樂器,或者對於具有兩個獨奏者的大型合奏,可以稱為二重奏。韋伯的單簧管和鋼琴奏鳴曲op.48,阿爾坎的小提琴和鋼琴奏鳴曲op.21,分別被稱為大二重奏協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