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應該將三分之二或五分之一作為和弦嗎?
Grace
2019-04-30 18:09: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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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理論書籍都提到應該將和弦的根數加倍。大多數情況下,除了一些作曲家選擇將和弦的第三或第五加倍外,其餘大部分時間都遵循此步驟。

嘗試理論考試時,您是否也可以將和弦的第三或第五加倍?什麼時候將三和弦的五倍加倍?還是作曲家可以選擇將和弦的音符加倍?是否有關於除根以外的和弦音符加倍的規則?

相關:[在四部分和聲中將根音位置大和弦的三分之一加倍](https://music.stackexchange.com/q/74990/21766)
我喜歡所有答案,因為它們確實達到了我在考試中的期望:他們爭辯並且不僅僅給出規則,而是給出原因!
一個明確而簡潔的考試答案:總是將根加倍,但:在第二次反轉中,將第五次翻倍。如果在第1次倒置中和弦較小,則第3次加倍即可。
五 答案:
Shevliaskovic
2019-04-30 18:48: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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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家的作法與理論考試中可接受的作法有所不同。

在考試中,通常您不會將大三和弦的三倍加倍,但是如果您將大三和弦的三倍加倍,則可以將其加倍。和弦很小。安全的選擇是將根數或根數加倍。要查看要加倍的和弦音符,您必須查看前一個和後一個和弦。您會發現有時您無法將根數加倍,因此必須將五分之一/三分之一加倍,反之亦然。除了遵循一個統一的規則外,您還必須練習和聲。

檢查一下,將根音加倍時,就音調而言,使和弦聽起來更堅固。在鋼琴作品中並不罕見,左手以八度為根(不僅在古典和聲中,在現代音樂中也是如此)

Michael Curtis
2019-04-30 22:45: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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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試理論考試時...

問要為考試評分的人。

他們希望您遵循的任何規則會與實際做法相矛盾。

您可以輕鬆地找到根音進階和弦的示例,其中第三個加倍了,第五個省略了。

Walter Piston's Harmony 有一個簡單的規則:在根位置,根要加倍,對於倒置,則要使鍵的音調度加倍。邏輯很清楚。使音調度加倍,增強音調。在實際的歷史實踐方面,我請活塞比我更了解。我喜歡這條規則,因為它是合乎邏輯的並且我可以記住。

我曾經參加過一次考試,為了得到正確答案,我不得不與實際作曲家的得分和真實情況相矛盾。活塞的規則。

Tom Serb
2019-04-30 18:42: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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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規則可歸結為兩點:聲音領先和避免平行的五度/八度。

在SATB佈置中,您將使音高加倍,或者使一個聲音無所事事。每個聲音應平穩移動,並通常遵循對位準則。您需要查看每個聲音在做什麼,並查看下一個和弦,以決定加倍的聲音。

除此之外,硬,快速的規則是最後一個和弦是根音加倍,應該是低音和高音。

從C4 E4 E5到B3 G4 D5如何違反語音主導的理想。平行的五分頻/八度音階或任何其他和聲/對位的構想?
@MichaelCurtis-不會。但是您的示例沒有做任何事情。問題在於音符加倍-它們必須以相反或傾斜的方式運動,否則它們最終會變成平行的八度音階。它們的移動方式會產生與其他音調平行5ths / 8ves的風險。
我的意思是和弦那兩個音符組。 C弦C4 E4 E5中的E4和E5與G弦B3 G4 D5相加。沒什麼錯,但是它違反了這些聲音加倍規則。
這個論壇是我聽說過加倍規則被用作某種語音主導安全機制的第一個地方。我一直理解加倍與音調穩定性有關。
skinny peacock
2019-04-30 22:19: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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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了解,這個問題與和弦發聲有關。在實踐中,最常加倍的音調是補品。這樣可以增強和弦的整體聲音並強調鍵中心。將五分之一加倍可增強和弦的“穩定性”,將三分之一加倍則可強調和弦的主要或次要方面。當我們選擇在和弦中將音符加倍時,我們正在選擇在編排中使用哪種和弦音色,以及在和弦進行過程中一個和弦如何與另一個和弦相關。當一個和弦變成另一個和弦時,和弦中的最高音符與下一和弦的最高音符建立旋律關係,最低音符建立和弦的反轉。當我玩弄不同的聲音時,我可以親身聽到哪些有效,哪些無效。

Albrecht Hügli
2019-05-01 01:52: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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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的意義在於,您將有機會證明自己比專家更了解。

您能夠討論一個問題,而不是搜索一個唯一的正確答案,以證明您有能力打破規則,並爭辯說為什麼您的觀點也是可能的並為之辯護。書籍通常是由某些理論的追隨者或門徒以教理主義的方式寫的。

我同意邁克爾·柯蒂斯(Michael Curtis)特別支持最後一句話。專家,當您問:您的意思是維也納時代或巴洛克時代的規則嗎?海頓是……還是早期的海頓?最好了解不同作者的原則,這樣才能更好地理解,學習和記住規則,如果您可以將它們相互比較。有趣的是,看到不同的作者如何在不同的時間得出不同的規則。 (只有擔任這一職位,您才能表明您知道一些東西,而不僅僅是重複讀過書中的內容!)

這2頁抄寫了“ Harmonielehre”(德拉莫特)。他表明,在第三首歌中,第三和弦(基音,第一反演)的加倍分別改變了大三弦琴在根音位置中的根音,並且將經典時期的規則應用於巴赫音樂。而Händel是絕對錯誤(德語版)不准確(英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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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發布這些頁面。很有意思!我非常喜歡那些“語料庫”研究,即使樣本很小,我也認為它們可以揭示很多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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