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您正處於正確的方向,可以遠離頻率。我認為應該從分解一些概念開始,為了方便起見,我們大多數人大部分時間都在一起。這意味著要定義一些術語,但我會盡力使其保持最基本的狀態。
當您要求定義“ C”時,您是在要求定義一個音高類 strong>,與 pitch 不同。 “ Middle C”(又名C4 )是音高的一個示例,其上方一個八度音階( C5 )是一個不同的音高。當我們談論音高類時,我們斷言構成完美八度的音高從根本上是等效的(這是一個得到很好支持的有用概念,即使在某些情況下音高不同成員之間的差異-class C
)。
音高類的概念對於20世紀12音調無聲音樂特別重要,但不限於此。重要的是,音調類的概念不取決於與這種音樂(和音樂分析)相關的另一種概念:和聲等效。諧音等效是鋼琴鍵盤的原理: C#
= Db
。如果您要考慮像Webern這樣的人的音樂,那麼如果不使用諧和對等的概念,您將完全迷失;但是,正如您在答复的最後一句話中所指出的那樣,諧音等價肯定 並非 始終適用。因此,出於更廣泛的目的,我們想將 C#
與 Db
定義為不同的音調等級(而在12音調的音樂中,兩者都屬於 > pc 0
)。這意味著我們有12個以上的音調類:實際上,35個(7 * 5,即 Cbb
, Cb
, C
, C#
, C ##
, Dbb
等)。
要定義什麼是音調類,我們需要查看是什麼使 G#
(以您的示例為例)不同於 Ab
。讓我們想像一下C大調的音調中的一個片段:
-
G#
,該音調很可能是第二和弦(E-大調)通往次中和弦(A-minor)。想像一下一個從C大調開始的(壞的,笨拙的)旋律,一直到 ... B G#C
。這些註釋可能通過 iii
V / vi
vi
(即 {EGB}
{EG# B}
{ACE}
),可以開始調製到相對較小的密鑰A minor。
-
Ab另一方面,
可能會在完全減小的B和弦(viiº7
)中作為增加的第七出現。考慮相同的旋律,但拼寫為 ... B Ab C
。完全減弱的和弦通常出現在小調中,因此在這裡,和聲可能是 iiiviiº7i
(即 {BDF Ab}
{C Eb G}
),並暗示調製為C小調,即並行鍵。
即使是在鋼琴上彈奏,在孤立的情況下,它們也不會相互區分, G#
和 Ab
在樂曲的另一個方向上傳達了截然不同的音樂含義。
通過調用音高類 C
,那麼,我們正在做的事情是通過記號表示音調類 C
的成員與音調類 G#
, Ab
,依此類推。任何 C
和任何 G#
都具有相同的關係(當然,還有其他特定於上下文的關係。
不可能對所有這些關係進行全面列出,尤其是因為其中許多關係是從社會建構的理解中得出的,即對整個世紀以來在音樂中使用 C
的方式的理解。試圖理解這些功能關係是音樂理論領域的主要任務之一。一個例子: C
和 G
之間的關係非常類似於 G
和 D
之間的關係,我們稱之為這種關係是“完美的第五”。
這些關係與頻率比和聲音/泛音的物理特性密切相關,但是正如您所觀察到的,它們不相同 ,有兩個原因:
-
首先,瑣碎的事情:調音和氣質定義了頻率之間的 ratios ,但未指定絕對參考頻率。在許多歷史上,這完全沒有標準化,可能超出了當地器官的調節範圍。即使在今天,雖然 A = 440 Hz
非常流行,但是 A = 415 Hz
在早期音樂表演中還是很常見,而且某些樂團現在的音調也更加清晰(例如, > A = 443 Hz )。
-
第二,比率本身從“純”小數形式進行調整,以適應調整的需要系統。實際上,即使在每個系統中,由於十分重要而保持在完美的 2:1
比例的八度音程,也可以進行調節。在“平均律”中,除八度以外的每個比率都將其八度調整為偏離其理想值,但我們考慮了 C
和 G
之間的關係(或其他因素) )的相似性多於不同,並且脾氣暴躁的曲調在相同音律下演奏時仍然是同一首音樂。
因此,簡而言之, C
(或任何其他音調類)是一個抽像類別,表示其成員與每個其他音調類具有某些類型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