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功能和諧的定義
Basstickler
2018-09-17 18:36: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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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最近的一次對話中,關於功能和諧的定義存在分歧。據我所知,功能性和聲將由具有功能的和弦定義,並且通常不同於模態和聲,無調和聲和非功能性和聲(很明顯)。我們正在討論是否將經典的I-V-vi-IV流行進度視為功能正常。在我的思考過程中,這不會起作用,因為和弦的實際功能無法實現:主和弦從不分解為音調。主和弦永遠不會先於主和弦。他們爭辯說,主導者解析為vi,這是一種具有補音功能的和弦,具有欺騙性的節奏,而IV分解為I則具有明顯的節奏。在我的估計中,V-vi關係並不真的像一個節奏,因為它位於短語的中間,但是即使以這種方式考慮,這種進展仍將永遠無法提供真正的V-I節奏。單獨解決一個補品功能性和弦不能滿足主要補品關係。因此,我認為這種進展更像是一種模態進展,最常見的是愛奧尼亞模式。

簡而言之,功能和諧是否要求滿足“優勢與滋補”的關係,如果不能滿足,功能和諧的界限?

沒有*需要一個完美的節奏,並且,愛奧尼亞模式是否與我們所知道的主要音階完全不同?
我認為該進程是實用的,因為聽起來和弦正在從補品中移開並再次返回。我認為模態和聲更加靜態,幾乎沒有和弦運動的方式(或者實際上,和弦更偶然)。但是,[這裡是關於模態和諧的討論](https://www.reddit.com/r/musictheory/comments/1r339c/modal_vs_tonal_harmony_for_dummies/)至少有一位受訪者在頂部談論這一進展,並且同意你的看法有趣的問題;我期待一些明確的答案...;)
@Tim-他們肯定有相同的音符,但我絕對會說,完全有可能在愛奧尼亞語中有一首歌,最好將其描述為Major,這確實是我問題的癥結所在。我很想听到您詳細闡述您關於不需要完美節奏的想法,以及愛奧尼亞語和梅傑成為同義字的潛力。
@DavidBowling-感謝您共享該鏈接。總體而言,討論中的許多人似乎都遇到了同樣的問題。我看到的主要區別是SE上出現了一個區別,即音調和功能和諧是否是同義詞是一個問題。似乎不要將它們視為同一件事會更有意義,因為我認為模態音樂和功能性音樂是截然不同的,而模態音樂則是音調,因為這裡有一個音調中心。
儘管愛奧尼亞語是從舊的風神學中選取的一種模式,但它現在是最常用的一種,所以是的,我認為它們是同義詞。實際上,通常認為愛奧尼亞語是其他使用相同註釋的模式的父鍵。完美的節奏不是I中唯一的結尾。正如您所提到的,“ plagal”也有結尾,也表示結尾,而其他兩個節奏實際上並沒有做到。但願如此...
@Tim-我看到您在阿們那裡做了什麼,對此我深表感謝。我認為愛奧尼亞人最常用的說法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同義詞。當我在大學學習功能和諧時,我確實經常看到作品以諧的節奏結束,但是,正如我記得的那樣,在其餘的作品中,也會有很多完美的節奏。人們顯然將愛奧尼亞語和專業作為同義詞使用,但我認為這比定語更具口語性。同樣,人們經常將多里安的作品稱為次要作品。
但是多里安*是*未成年人!與Phrygian以及明顯的Aeolian一起!那是因為根源有m3。因此,他們將成為“未成年人”。當然,總會有諧調和旋律。所有未成年人,略有不同...
@Tim我們通常將其稱為次要模式,即具有次要音調的模式。我相當確定這將是口語化用法。我們絕對處於語義和實用性界限附近。我通常喜歡區分Dorian和未成年人,但是,並不是和我一起玩的每個人都認為這是一個有價值的區別(也不了解區別),所以我通常只在傳遞給他們(如果有的話)時提及仍然要為自己牢記或為了解的人澄清它。
和聲和旋律小調是小調的變奏,最常用於提供主調,考慮到功能和諧,我的排名如此之高。
在我的耳邊,愛奧尼亞語的片段以韻律的節奏模式結束,而不是主要的。如果將其用作真實節奏,而不僅僅是作為已經以VI節奏結束的主要讚美詩結尾處的“阿門”,則整個和弦進行的結構將有所不同,以便IV可以轉到I並感覺完成而不是好像沒有和弦。在我看來,琴鍵中和弦使用方式的差異似乎是進度是大調還是模態之間的決定因素。 IV-I結尾聽起來很不合時宜,而整個樂曲都充分利用了主音。
在功能和諧方面,vi始終是補品的替代品-尤其如此,因為它包含補品和主要中位數。我認為這種進步確實滿足了V走向“補音”的願望。主音在音符和弦的音符中得到體現。這就是欺騙性節奏起作用的原因,以及“欺騙性”這個名稱如此恰當的原因。
@HeatherS。 -感謝您的見解。我認為可以將其發佈為答案,而不是發表評論,並且您可以因此而獲得好評。我當然理解欺騙性節奏的功能以及它能夠提供的分辨率,但是,我認為實際的進補應該獲得使它真正合格的分辨率,而不僅僅是進補替代品或功能正常的和弦。在這種進展的情況下,它仍然還不是真正的節奏。
六 答案:
Todd Wilcox
2018-09-17 20:32: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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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什麼是功能和諧的完整解釋似乎太廣泛了,所以我只斷言,正如評論中提到的, cadences 似乎不存在

功能和聲的核心要素是這樣的思想,即每個和弦與一個音調中心具有一定的關係,稱為 tonic tonic ton> em>(縮寫為FH),通常也稱為“主題演講”。因此,如果我們認為所使用的每個和弦與中央音符之間都存在有意義的關係,以使我們“覺得”該音符被設置為音調中心,那麼我們可以在功能上和諧地分析有問題的樂曲。

請注意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一個樂曲絕對不是任何一種諧波系統的情況-它只是一首音樂。觀察事物的一種更有用的方法是我們是否可以使用特定的音樂理論框架來深入了解作品。因此,問“這首流行歌曲是功能和諧的例子嗎?”並沒有太大幫助。取而代之的是,我們可能會問:“如果我們使用功能和諧來分析它,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它嗎?”

我對流行音樂和搖滾樂的經驗是,通常,功能和諧是理解音樂的有用框架,尤其是當您將模式混合視為有限地偏離功能和聲或什至是提高功能和聲的方式時。這是因為流行歌曲和搖滾歌曲通常確實具有音調中心,並且所使用的和弦通常相對於該中心是全音調的,並體現相對於該中心的功能。

一種“聽到”聲音的方式很好地理解一個功能和諧的樂曲可能就是簡單地播放候選的和弦,如果聽起來像是一種分辨力或沒有音樂上的張力,那麼您至少已經為該和弦建立了聲調功能。

那麼,與流行樂和搖滾樂相比,它們到底是怎樣模態的呢?大部分流行樂和搖滾樂都沒有使用大音階作為基礎,因此可以滿足您提出的標準,在特定的和弦上有一種確定的歸宿感,而在進行過程中的其他和弦則感覺像是在移入或移出該和弦,並最終提供一種想要還原到該音調中心的感覺。
@Basstickler請記住,“這些歌曲是功能和諧的,而這些歌曲不是”的劃分沒有。關鍵在於使用功能和諧的概念是否有用。實際上,幾乎沒有音樂適合任何單個類別進行分析。正是意想不到的創新使音樂變得有趣。您可以拍同一首歌,然後從功能和諧的角度來審視它,然後再從另一個角度審視它。沒有理由嘗試將音樂歸類為音樂理論上的“流派”。
是的,這就是我留下的論點,定義不一定重要,只要參與給定對話的每個人都可以理解所談論的內容以及思考某件事是否有用方式或其他。但是,我希望對學術有更多的了解,這就是為什麼我要尋求更正式的定義。我肯定會爭辯說,很容易將大量的古典樂和爵士樂定義為功能性的,以及許多其他音樂,但在搖滾樂和流行音樂中肯定會更加模棱兩可。
我什至不知道問題是“此進展是功能性進展”還是“此分析是功能性分析”。這個答案是最能回答問題的答案。
“功能和聲的核心要素是每個和弦與音調中心(稱為音調)具有某種關係”。我很喜歡這句話,但是在哪裡解釋了為什麼補品被稱為補品?也許在英語中含義很明確,但我對此表示懷疑。在德語中,它被稱為* Tonika *,這是一個拉丁詞,如果沒有在詞源上進行解釋,則沒有任何意義。所以這只是我第一個學位的名字...
-1
這就是我的本意,但是首先我必須檢查一下這個問題是否以前沒有討論過。
Michael Curtis
2018-09-17 21:42:1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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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mann顯然是滋補,主要,主要功能和諧定義的原始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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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是在其他層面上討論“功能”的基礎。像Schoenberg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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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屏幕截圖來自《哈佛音樂詞典》和《結構功能的和諧》。

回到您的問題:“功能性和諧是否要求滿足“優勢與滋補”的關係?如果不滿足,功能性和諧的邊界是什麼?”

如果您像Schoenberg那樣思考,

但是,我認為像IV-vi-IV這樣的模式與他的“流行音樂”中“僅僅是互換”的例子很吻合。我了解這意味著節奏不是目標驅動的目標。我想他會叫I-V-vi-IV-以及其他流行的“和弦進行曲” 原始音調,因為它們沒有正式的節奏,但它們確實表達了音調。因此,這些和弦僅起到表達調性的作用,但它們並不是高級的功能和聲。


EDIT

請注意,我並不主張這種和弦的概念。 “功能”與“原始”態度。我只是將其發佈為該術語的用法示例。

我個人認為Reimann的“功能性”或“非功能性”只是意味著您可以使用羅馬數字分析來標記音樂,也可以不使用。如果音樂不適合Reimann的系統,並且在該系統內被稱為“非功能性”,則對音樂的質量完全沒有意義。 “非功能性”不一定表示“不良”,“模糊”或任何其他負面含義。最重要的是,被描述為“ Reimann non-functional”的音樂並不意味著此類音樂中的和弦與和聲不能以其他方式發揮作用!這甚至不意味著音樂就不是 >色調!您只需要使用其他分析工具即可。

這不是現實的問題嗎?即使拉美,黎曼,韋伯,馬勒的理論不存在,音樂也能在“功能和諧”的意義上發揮功能嗎? ;)
如果您的意思是“從[Riemann]功能和諧的意義上說……是功能性的...”,我是說“不,不完全是”音樂的功能與Riemann所構想的完全不一樣,至少在我了解他的理論的情況下。那是我的意見。
user45266
2018-09-17 20:34: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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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和諧不是一個很具體的陳述,但是如果我要定義功能性和諧(與您所說的模態和諧,無調性和諧和非功能性和諧相反),我會做這樣的事情:

功能和聲 是一種和聲分析和練習的方式,其中和弦(和聲的基本單位)的使用方式其中所使用的和弦序列可以理解為具有單一效果,而不是僅由它們自己分析。在“功能和聲”中,和弦的順序具有含義。

請按照您的意願選擇該定義,但這與我要查找的內容一樣好。無論如何,流行進度是否適合這個定義?我會說您是正確的,因為流行音樂傾向於不分析節奏,因為流行音樂不是按照節奏來思考,而是按照大約四個和弦的組合來思考。

但是,和弦的順序有意義嗎?我會說是的。的確,在大約四個最常用的流行和弦中,幾乎任何一個組都可以工作,但它們出現的順序很重要(I-V-IV-vi並不真正起作用)。 因此,流行音樂是否遵循功能和諧是一種模棱兩可的方法。

人們可以嘗試將流行音樂定義為功能和諧,因為流行音樂絕對不具有無調性音樂的特徵,流行樂傾向於不真正使用情態音樂的理念,因此人們可以說流行樂是實用的。 (據我所知,非功能性只是音樂的一個功能性術語,我認為其中包括您列出的另外兩個)

鑑於我無法提供經驗性的答案,希望我能給這個有趣的論點帶來新的觀點,因為這確實使我感到困惑。好問題!

我們當然可以為具有音調但沒有功能的事物辯護,不是嗎?我的思維過程可能是錯誤的,但我經常想到,根據V弦是否為大和弦,風神和小調很容易分開,這聽起來並不像您對某件事的思維過程相符。是模態的(我猜想您正在沿著極簡主義的模態音樂進行思考,這些音樂通常在大多數時間都掛在單個和弦上,但是如果我錯了,請糾正我)。
“音調,但不起作用”是的,是的。但是,從定義上說,單調的東西是不起作用的嗎?我正是這個意思。是的,我對模態音樂沒有很好的了解,是的,但是流行音樂肯定不能模態嗎? (即使它使用v和弦而不是V)也可以,那麼將“模態”定義為什麼?
是的,無調音樂不會起作用。就我所知,您可能對模態音樂有更好的了解,在這裡我很容易被誤解。 Dorian或Mixolydian中的流行音樂怎麼樣?我看過很多。
哦,您是對的,Dorian有一些流行音樂,Mixolydian有一些流行音樂。我想我的方式是說,僅僅因為某些東西使用了模式並不意味著它是模態的。而且我當然對模態音樂沒有很紮實的理解。儘管我不反對說Dorian或Mixolydian中的流行音樂是模態的。
那也是我有點不確定的地方。可能會有一個中間地帶,模態音樂也可以發揮作用,這取決於其對音調的使用。
是的,那是我感到困惑的地方。能夠在不啟動火焰戰爭的情況下進行討論真是太好了:)
這就是為什麼我非常喜歡SEMusic。很少有人看到這裡的任何人似乎正當地感到沮喪並激怒其他人。
Basstickler
2018-09-18 20:27: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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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聯繫了我大學的一位理論老師,他回答了他的思考過程,所以我想與大家分享:

“有趣的問題!我認為流行和搖滾的發展常常起作用換種方式,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們無法正常工作。請考慮一下基本的布魯斯級數,先將V降到IV,然後再降到I。雖然這不是標準的練習和聲,但我相信我們正在聽到主導功能,然後是主導功能,有時候,尤其是在更具創造力的列儂/ Radi頭風格和弦編曲中,功能被擱置了,但我一般認為,全音階級音階(例如您列出的音階級數)必須理解為功能性的,即使這些功能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浮出水面。”

Laurence Payne
2019-04-25 20:39: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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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將I-V-vi看成是中斷的節奏,則它是有功能的。您不能阻止不存在的趨勢!

一個更有趣的問題是“ I-♭VII-I是否起作用?” I-♭VII-IV-I呢?我們可以在後面的過程中找到IV的“功能性”V。我們可以在第一個中將♭VII變成主要的替代品。這是對音樂的有用描述,還是僅僅滿足了我們對唱片的需求?

“♭V11”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有人可能會想到11和弦。
@MichaelCurtis固定。如果這不是您的意思,請隨時進行更改,Laurence Payne。 +1
@LaurencePayne是的,那是更正。我同意你的觀點,並認為有時人們會誤解“功能性”的意思是“良好的和諧”或“非功能性”的意思是“不良和諧”。
Max
2019-04-26 06:09: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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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給出一個廣泛解釋功能分析的答案,這不僅是簡單的黎曼分析,而且是一種通過檢查和弦如何“起作用”並流入其中來理解和聲的方式。

但是首先讓我像語言學家一樣說話。在英語中,我們有來自拉丁語的藉詞,例如 data。。但是它們在語法上沒有像拉丁語那樣對待:即使 data,大多數講英語的人也會說“數據顯示”而不是“數據顯示”拉丁語中的是複數形式。講英語的講拉丁語的人可能會得出結論,英語“缺乏”複數語法。但是我們知道那是不對的。英語具有復數形式,但英語的複數意義與拉丁語的區別是 ,並且沒有法律要求英語在包含拉丁語單詞時遵循拉丁文語法。

一位負責任的語言學家,那麼,不會迷戀“ 數據是複數的想法,因此,如果將其用作單數,則表示錯誤”。相反,語言學家必須弄清語言本身。這被稱為描述主義。

以同樣的方式,現代理論家實踐的分析尋求描述性而非規範性。在古典音樂中,V和弦通常以I和弦的節奏進行節奏,依此類推,以此類推,如果您想教別人寫古典音樂,則可以規定和弦應遵循這些功能。

但是流行音樂不是古典音樂。即使流行音樂顯然借用了許多古典和聲概念(例如在主要音階的每個階上建立三合音),流行音樂也具有獨特的和聲語法。流行和聲不一定符合古典的功能性概念,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們不具有功能性-顯然,每個和弦在其上下文中都有其作用或作用!

我喜歡您在這裡使用的方法,但是,我要指出的是,科學家等確實傾向於將數據視為一個複數詞,並且類似地,我希望音樂理論家在正式的談話中能夠符合這些詞的實際含義,這本質上是有爭議的。我的想法通常是,如果和弦沒有真正表現出古典功能,那麼將它們本質上視為模態更有意義。例如,可以將這種標準的流行進度視為愛奧尼亞語而不是專業。
除“模式”和“(經典)功能”之外,還有其他類別。 I V vi IV進程顯然有一種流動感(即使它缺乏經典功能的根運動),這在“ So What”這樣的真正模態樂曲中是找不到的。也許您可能會爭論(儘管我個人不會)將功能與模態定位為頻譜的相對兩端。這樣,古典音樂將接近理想的“功能性”,而格里高利聖歌將接近理想的模態。但是對我來說,為了簡單起見,此模型犧牲了太多的準確性。


該問答將自動從英語翻譯而來。原始內容可在stackexchange上找到,我們感謝它分發的cc by-sa 4.0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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