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第一次接觸吉他時,我被建議用左手遵循“每根手指一根手指”的規則。
基本上,用四根手指來摩擦音符,並遵循模式,這樣在指板上的任何位置上,每個手指都要負責覆蓋它的手指。
此技術的關鍵是您實際上會像其他任何手指一樣使用小指,所以它確實結束了變得習慣了很多,變得幾乎和其他手指一樣。
我希望這種描述是有意義的。如果不清楚,我可以提供更多信息。
現在我的問題。我注意到實際上沒有人使用這種微動技術。幾乎所有的布魯斯和搖滾吉他手都只用三個手指,彈奏主音時就放棄了小指。
我不會改變自己的技術-我對自己的開發方式感到滿意。
但是我想給其他球員一些建議,但是我不確定如果我面對大多數藍調/搖滾球員的比賽方式,我給出的建議是否一定是好的建議。
人們對於藍調/搖滾風格的指法舔鉛有什麼意見或建議?三或四根手指進行牽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