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則”,關於傳統前奏曲&賦格曲,基調和巴洛克時代的四種聲音的和聲,我有很多知識。具體來說,平行五分之一的& 8vas被認為是非正統的事實,由於其不穩定性等原因,統治7和弦的三音應該擴展或收縮。我在鋼琴上彈奏的和弦進行曲打破了所有這些“規則”,如果您原諒我冒著吹起自大的風險,我的聲音真棒! ☺因此,當我們避開18世紀的規則去創造當今的現代音樂品質時,如果它在300年前沒有奏效的話,為什麼現在奏效呢?
此外,如果我只是在不首先將音樂彈奏到鋼琴上的情況下記譜音樂,我怎麼知道某個音樂想法(例如,旋律及其伴隨的和聲)是否可行?一個簡單的例子就是“一閃一閃的小星星”……僅使用I IV和V和弦,我就可以在右手演奏旋律的同時應用阿爾貝蒂低音。這通常很奏效,但有時會出現相當刺耳的不和諧音,我覺得我需要簡化我的和聲模式以阻止和弦,以使那些不和諧的傳遞音調和鄰居群不明顯。
有沒有明確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