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非西方音樂,具有補品/優勢/優勢(或類似的東西)
lightning
2018-08-22 22:06: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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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非西方音樂的例子,具有等同於主要和主要樂段以及補品樂段的含義,甚至僅是主要與樂曲的概念?如果沒有,有沒有相似之處?具體來說,是否有其他文化可以將音階度進行分組或用少得多的標籤對和弦進行分類?是否有其他文化具有特定的規模度,並具有向另一個規模度的強烈傾向?我已經多次聽到西方音樂是功能和諧的唯一來源,但是由於“功能”定義如此模糊,所以我不知道這是否意味著沒有主調關係。

二 答案:
Neeraja Abhyankar
2018-09-06 11:08:5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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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規模度的概念存在於所有文化中。當音符具有相同的高次諧波時(例如C的三次諧波與G的二次諧波重合),它們在一起聽起來聽起來很好-這是所有人共同的概念。

“和聲”的出現是這些音符同時是 ,而不是連續的 ,在其他基於旋律的音樂文化中就是這種情況。

印度古典音樂中的一個例子:大多數 Ragas(整首樂曲的音階為5-7個音符)具有“ Vaadi”(最重要/頻繁)和“ Samvaadi”(第二重要/頻繁)音符。它們之間必須具有主導音調關係。和聲關係還可以確定在Raga中應該存在哪些微音

Michael Curtis
2018-10-08 22:02:4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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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和諧”的含義非常清楚。. https://zh.wikipedia.org/wiki/Function_(音樂)...但是該特定標籤應與

當然,其他音樂文化也會有音調系統,您可以談談元素是如何起作用的,但是在黎曼意義上就不會是“函數”。 / p>

沒有人會誤解說一種音樂文化優於另一種音樂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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